機場安檢又出新規定,行李箱裡千萬別裝這7樣東西!後果會很嚴重,會有大麻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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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1月起,安檢升級】10月31日午夜一過,全國所有機場同步啟用《民航旅客手提行李安全管制新規》。
這回不是喊口號,執法隊拿著手持掃描儀在登機口「回馬槍」式抽查,抓到即罰,現場開單,沒有「代為保管」也不收「郵寄回家」服務。
以下七樣看似無害的小東西,只要出現在隨身包,最高可罰五千元,情節嚴重還會並罰航班延誤責任金。
提早知道、提早清理,就能保住荷包與假期好心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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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量液態分裝瓶 舊規100 ml×1升透明袋,新規收緊為「單件≤50 ml、總量≤250 ml」。
換句話說,以往能帶的十支小香水,現在只能帶五支,且單瓶不得超半支口紅高。
護膚「分裝針管」最容易踩雷:針管刻度超50 ml,不管實際剩多少,一律算違規。
罰款600元起跳,液體當場倒桶。
可拆式行動電源 容量≤100 Wh仍可帶,但「外殼可拆換電芯」的設計被列為「潛在自燃體」。
現場無法判斷電芯品牌就開罰,900元。
建議改買「一體成形封膠」款式,並把容量貼紙朝外,縮短安檢判讀時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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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尖陀螺含軸承金屬 減壓小玩具升級成「隱蔽銳器」。
新規明定:任何可單手捏握、帶金屬軸承的旋轉體,都屬「可改裝慣性切割器」。
安檢人員會讓陀螺轉起來,若能持續七秒以上、且邊緣露出金屬光,直接沒收加罰800元。
想解悶,改帶塑膠拼圖積木。
摺疊式理髮剪刀 「刀刃長≤6 cm即可隨身」的舊口訣作廢。
新規只看「轉軸+刀刃」結構:只要兩片刃交錯,不論長度,都算「專業剪切工具」。
美容剪刀、鼻毛剪、U形剪,通通託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