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時孩子送午托,兩家人近在咫尺,卻極少麻煩哥哥家。
七年後,三線城市攢下了兩套房,雖然房子不大,總算是有個落腳的地方,一輛8萬的車。
哥和母親說,有錢了,不認人了。
「人窮別走親,馬廋別走兵」這麼多年過去了,也明白了這個道理,親戚之間本就是互幫互助,
互相有利用價值,一旦一方太窮,對對方來說沒用,輕者受些白眼,重的像我這樣被趕出門,
今年哥哥有意和我家走往,我卻有點放不下那些年的隔閡,我應該忘掉過去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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