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婚一定要狠,但有一件事絕不能做
因為男人沒了工作,生活條件也差了。
兩個孩子幾次給女人打電話,說想媽媽,希望媽媽能夠來看他們。
可女人卻忙著處對象,一味地敷衍。
久而久之,一直缺失母親的關愛,加上爺爺奶奶常常說女人做事太絕,
將男人害得這麼慘就算了,拿了錢之後人影都沒了,自己親生骨肉都不要了。
孩子也漸漸明白了,媽媽是真的不要他們了。
對於媽媽這個詞,孩子們覺得已經和他們的世界沒有關係了,他們只有爸爸,爺爺和奶奶。
等到大女兒考上大學的時候,女人來了,想著討好孩子們,以後出息了也不能忘了自己這個娘。
她想拉著孩子的手噓寒問暖,可孩子卻趕緊躲開,對她很是冷漠,
說,不需要你假惺惺,我沒有你這樣的媽媽,我們只有一個爸爸。
女人再怎麼後悔也沒有用了,誰讓他當初離婚難麼不顧及孩子的感受。
其實女人遇到背叛, 離婚可以狠一點,可以爭取自己最大化的利益,
但絕不能以拋棄孩子為前提來獲得。
孩子是無辜的,也是最大的受害者。
你不要他了,會給他幼小的心靈造成難以磨滅的傷痛和陰影。
一定要記住,若婚姻不幸,不管孩子判給了哪一方,
都 不要因為大人的恩怨收回對孩子愛。